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11 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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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30 08:50
不属于我国政府奉行的五项基本原则的是:互利互惠。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的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在1954年4月29日签署的《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中首先正式提出的。
拓展知识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之所以历久弥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它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符合国际关系发展的本质要求,符合世界各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五项原则的精髓,就是国家主权平等。
在当今国际关系中,只有真正遵循国家主权平等的原则,承认国家无论大小、贫富、强弱一律平等,充分尊重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照顾和维护小国、穷国、弱国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国际间开展互利合作才有基础,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才有保障。
进入新世纪,世界形势与国际关系都在发生复杂深刻的变化。和平与发展依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维护和平、促进发展,是各国人民共同的强烈愿望。但是,国际关系中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有所增加,各种传统和非传统安全问题相互交织。
和平问题没有解决,发展问题更加严重。解决当今世界面临的各种紧迫问题和长远问题,需要世界各国坚持不懈的努力,需要加强国际间的友好合作,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仍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各国坚持不懈的努力,需要加强国际间的友好合作,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仍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实践已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五项原则既适用于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也适用于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既适用于国家间的政治关系,也适用于国家间的经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