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13:28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3:44
可以上诉的四个裁定:
1、不予受理的裁定;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
3、驳回起诉的裁定;
4、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
一、裁定
*解决诉讼程序问题和部分事体问题作出的决定。
1、程序问题
如被害人向*起诉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以公诉案件个人没有起诉权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上诉,二审*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裁定维持原判。二审*认为原审*认定事实不清或者审判程序不合法,裁定发回重审。对已经判处死刑的被告人裁定核准死刑。
部分实体问题,是指诉讼中不涉及是否有罪和如何处罚的问题。如:裁定查封财产、裁定扣押存款。
2、裁定的效力仅限于司法机关。
二、可以上诉的刑事裁定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1、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2、第二百一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认为本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
3、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提出抗诉。人民*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依据刑诉法作出的裁定一般来说都可以抗诉或上诉。一经抗诉、上诉,裁定就不发生效力。
参考资料:虎林市人民*网 哪些判决和裁定可以上诉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3:44
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管辖异议,驳回破产申请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3:45
《民事诉讼法》规定有四个裁定可以上诉: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民诉意见》第二百五十二条:破产还债案件,一律用裁定;当事人除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可以上诉外,对其他裁定不准上诉。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人民*对破产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当作出裁定。破产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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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3:45
第一百四十条【裁定范围】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