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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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9:46
过去几年里,重庆的房价上涨的非常快速,许多人在看到重庆当地的房价上涨的非常厉害的时候,就会看到了“炒房”的希望,于是就特别的“打飞的”到当地买房子。外地人盲目的购房拉动了重庆房价上涨,为了有效遏制炒房的行为,重庆的房地产市场也做了许多的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征收房产税。那么,重庆房产税征收对象有哪些?
重庆房产税征收对象
第一类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是指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
第二类是二套房,特指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
第三类为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
纳税期限
重庆于2011年1月28日正式启动执行,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时间为房产权属登记日期的次月起。税款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期限为每年的10月1-31日。
税务机关将于每年8月31日前,将应税住房的坐落地址、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申报期限等通过直接送达、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纳税人。
纳税地点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地点为住房所在地。纳税人有多处应税房产,且又不在同一地方的,应按住房的坐落地点,分别向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税务机关依据身份件号码非本市的个人提供的重庆市户籍,或者营业执照,或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确定其是否为纳税人。
逾期处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税务机关将予追缴,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税务机关将从纳税人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欠缴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需要出境的,需在出境前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
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重庆房产税征收对象有哪些?符合房产税征收对象和条件的人,在买卖房屋的时候需要缴纳房产税这个税种,至于征收的房产税是多少,则会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区分。不仅仅是重庆实施了房产税,目前上海、北京等城市也实施了房产税征收,未来其他城市会不会进一步效仿征收房产税,还需要根据国内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