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把个人名下的车租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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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9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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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9 22:45
车子可以租赁给公司,需要有租赁合同,一式两份,公司留底备查,有了合同就可以把保险,油料等费用计入公司费用了,有了合同可以开租赁发票也可以不开,不开就是无偿借用,也就是说没有租金的(租金不能计入成本费用),开就是有租金(租金可以计入费用),但是开票必须去地税开,是要交税的
租用公司股东个人车辆需要签协议。
公司因为生产经营需要租用股东的车辆使用,或者股东租用公司有空闲的车辆,租金与市场价基本持平,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公司章程不禁止的,符合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应当订立租赁合同。
但是,公司租用股东车辆并非生产经营需要,或者公司本身并无空闲车辆股东租用,或者股东收取的租金明显高于市场价,或者股东支付的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股东涉嫌滥用股东地位,危害公司利益,是不可以的。
车主承担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