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08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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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2 02:05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因此,在债务人有偿转让财产情形下,需判断债务人是否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转让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对此具有主观恶意。如有,作为债权人,有权就债务人转让财产提起撤销权之诉。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2 02:02
够不成犯罪,是恶意转移财产额行为。你可以继续起诉,同时另行起诉要求解除这种变更,也就是解除股权转让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2 02:04
肯定是的!如果真是这样,会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