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15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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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1 13:30
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原则上每年第四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对标定级工作。地方(系统)认为确有必要,可结合实际情况,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对标定级工作。
实施对象为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据“对标定级”参考标准(附件3),细化评估指标,参照具体分值,开展评星定级。总分值100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5星级(≥90分),4星级(80—89分),3星级(70—79分),2星级(60—69分),60分以下不予定级。
——5星及4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
——3星和2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
——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参考资料来源:共青团巢湖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团(总)支部“对标定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