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公司为研发人员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共计38万元,这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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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9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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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6 18:2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规定,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其他相关费用。研发人员“人员人工费用”是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其他相关费用”是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因此为研发人员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共计38万元不能作为人员人工费用并入加计扣除的计数基数,但是可以作为“其他相关费用”,允许加计扣除。其他相关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