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3 03:47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22:11
不知你什么具体情况啊,请按以下对号入座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22:11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亲,您好,已看到,正在为您查询垃圾清运费收到的*税率是5%左右。
具体税种如下:
1、*,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一般纳税人11%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消费税)缴纳;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消费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消费税)的2%缴纳;
5、水利基金,按缴纳的(*+营业税+消费税)的1%缴纳;
6、印花税:合同按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
7、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22:12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请你稍等一下我看一下您的问题提问垃圾清运费可以税务部门收取吗
回答城镇垃圾处理费:
由缴纳义务人或代征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申报期限和程序按现行规定执行。未按时缴纳的,由税务部门出具催缴通知,并通过涉税渠道及时追缴。
具体按照下列方式征收:
缴纳义务人自行申报缴纳的,由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乡)管理等部门核定缴费信息后,向税务部门传递缴费信息,缴费信息应当载明缴纳义务人名称、缴纳义务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缴纳义务人身份证件号码)、征收标准、缴纳金额、缴纳期限等事项。缴纳义务人按照核定的缴费信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或者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缴纳。
代征单位自行申报缴纳的,代征单位按照相关部门确定的申报期限和程序,向其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或者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缴纳,同时报送征收信息清册;缴纳义务人和代征单位自行申报缴纳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原则上使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税务部门为其开具财政部统一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各级税务部门要会同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确定职责划转后的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征缴流程,不断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以前欠缴的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原执收(监缴)单位和税务部门要加强部门协同,做好征管资料交接、欠费金额确认、欠费底册资料移交等工作,确保征收工作有效衔接、欠缴费款及时入库。
城镇垃圾处理费:
由缴纳义务人或代征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申报期限和程序按现行规定执行。未按时缴纳的,由税务部门出具催缴通知,并通过涉税渠道及时追缴。
具体按照下列方式征收:
缴纳义务人自行申报缴纳的,由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乡)管理等部门核定缴费信息后,向税务部门传递缴费信息,缴费信息应当载明缴纳义务人名称、缴纳义务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缴纳义务人身份证件号码)、征收标准、缴纳金额、缴纳期限等事项。缴纳义务人按照核定的缴费信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或者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缴纳。
代征单位自行申报缴纳的,代征单位按照相关部门确定的申报期限和程序,向其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或者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缴纳,同时报送征收信息清册;缴纳义务人和代征单位自行申报缴纳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原则上使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税务部门为其开具财政部统一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各级税务部门要会同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确定职责划转后的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征缴流程,不断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以前欠缴的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原执收(监缴)单位和税务部门要加强部门协同,做好征管资料交接、欠费金额确认、欠费底册资料移交等工作,确保征收工作有效衔接、欠缴费款及时入库。
提问我们怒江还没划分税务部门
以后会划分吗
回答会的
提问好的
现在都是城乡和住房建设局城市管理大队带收
希望明年赶快划分税务部门
回答不用着急哦,以后会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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