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名词解释或问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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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3 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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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2:35
1.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指经营者为了竞争的目的,故意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行为。
2.企业的开办指企业设立人为取得企业生产经营资格,依法定程序所实施的行为。
3.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向人民*提交下列材料:
一、 提供最新通过审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备人民*核实该企业的法人地位是否存在,检查证实其代理权限(公民个人应出具其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
二、 提供债权人详细的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三、 债权申请权申报书,要写清申报的债权的具体内容、性质、项目、要求、有无担保;
四、 债权成立的相关证据、时间,是否超过规定的时效;
五、 宣告债务人破产进入破产还债程序的人民*制发的民事裁定书、通知书;
六、 债权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七、 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发的委托书(在债权人不能亲自前来的情况下);
八、 民事裁定书、通知书送达回证。主要用于*确认送达的具体时间,查证债权人是否在规定的期间履行了申报债权的法律行为,确定逾期申报的法律责任。该回证应在债权人申报债权时由人民*提供给债权人。
4.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正当竞争是经营者采用正常的、积极的手段求得发展,是依法竞争。不平等竞争是经营者的外部条件不平等、不公平所造成的不平等竞争一般不是违法行为,
5.(一)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
照通常标准履行。
(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
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三)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
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四) 价格约定不明确,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履行;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参
照市场价格或者同类物品的价格或者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履行。
6.法本质是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是事物的内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