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01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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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4 00:48
公司没有为你缴纳社保费用侵犯了你的社会保险权益,但由于你自行补缴,使得公司已经不存在欠缴你社保费问题,造成劳动争议标的消灭,你们之间的纠纷已经不属于劳动争议,因此无法走劳动仲裁程序。你替公司缴纳了本应由公司承担的社保费后,因此蒙受了损失。《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据此,你可以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支付你所垫付的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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