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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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3:19
给你一些参考吧 http://wenku.baidu.com/view/236d9f92daef5ef7ba0d3ca5.html 补充: 论如何有效进行工程索赔 论文关键词:工程索赔 工程量清单 索赔事件 索赔程序 论文摘要: 工程索赔是现在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以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为了维护其合法的效益,常采用的索赔方式。本文从投标报价阶段、签定工程阶段、常见索赔事件、索赔的程序以及索赔的要点几个方面来阐述工程索赔在施工单位获得效益的重要性。 0 引言 随着的高速发展,中国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然后,由于国情的原因,目前国内建筑存在着较多的不稳定因素和不完善机制,又加上竞争激烈,各个施工单位为了争揽工程,不断地降低报价,招标单位也抓住了施工单位的,“你不*干,总有干的”,给工程的承发包方留下了好多不良的后遗症,种种的索赔纠纷不断出现,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证。然而国外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原则是“低报阶,高索赔”。承包商在投标时便将工程中可能引起的各种因素考虑在其报价中,从而使投标价很低,在合同签定后工程实施中,利用各种非已方责任或业主风险而受到的损失向责任方或业主方索赔,从而取得利润。那么国内承包商又如何争取更多的索赔呢?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探讨: 1 读透招标文件,合理编制投标报价 在获得招标的信息后,要熟读招标文件的每一个条款,如果不注意就会给编制报价工作时造成很大的误区。现在报价的方式,多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法,这种方法简单,便于以后调整。但报价应注意几下几个方面,否则会给承包人带来损失。 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不可调整的闭口清单,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供的分部分项清单必须逐一计价,对清单所列内容不允许作任何更改变动。每一个项中的价格为最后价格,工程如有变更时,均按此价格进行增减调整,如在投标中知道有哪些设计项目不符合当地要求,可能要修改,就将此单价降低,使得以后设计变更索赔获得更大。 1.2 措施项目清单为可调整清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所列项目,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作适当的变更增减。投标要对拟建工程可能发生的措施项目和措施费用作通盘考虑。清单一经报出,即被认为是包括了所有应该发生的措施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果报出的清单中没列项,且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项目,业主有权认为,其已经综合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将来措施项目发生时,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索赔和调整。 1.3 其他项目清单由招标人填写的项目与数量,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且必须进行报价。如果不报价,招标人有权认为投标人就未报价内容无偿为自己服务。当投标人列项不全时,投标人可自行增加列项并确定本项目的工程数量及计价。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下列内容列项:预留金、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在投标报价过程中,要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资料,如了解招标单位的情况、资金到位情况、拨款方式;当地的材料价格、当地的质量要求、特殊要求、甲方的一些无理要求;当地*的一些手续费用,编制报价的同时为今后埋下伏笔,把风险承担交由发包人,以利于在施工阶段进行索赔。 2 施工过程中常见的索赔事件 施工过程是一个千变万化的复杂过程,随时有与合同及计划不同之处,因此需要我们时刻重视索赔,在索赔管理中要体现效益。一个小的疏忽马虎而漏掉索赔的可能性始终会存在,这就要求我们在施工过程中精心组织合同管理,认真处理每一个索赔事件,施工中的常见索赔项目主要有下面种种类型:工程延误开工;暂停施工;工期延误;工程检查及中间验收;设计变更;合同中约定的“三通一平”由业主负责,而实际中经常有由施工单位完成全部或一部分;与设计图中不相符的情况,复杂地基处理、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业主分包工程(桩基、通风、消防、电梯等工程)取配合施工费;业主供料的二次、装卸车费用、保管费;安全生产的要求的施工措施(边坡防护、特殊安全通道、市容维护等)在施工组织中要明确,并计算费用;业主已批准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加速施工,应付赶工费;高层及特殊结构的人工降效、降效;特、大型机械安拆、检测、场外运输、基础;场地狭小造成的材料的二次搬运;冬季、雨季、夜间施工增加费;混凝土及砂浆实际配合比与定额配合比的调整,并且其中掺入的外加剂费用;未考虑的地下水的降水费用,抽水台班的计取费用;管道消毒、 3 认真履行索赔的程序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承包人造成各种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3.1 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业主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3.2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8天内,向业主工程师提出补偿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事件的名称、发生的时间、情况简介、合同依据、索赔要求); 3.3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4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业主对该项索赔已认可; 3.5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条相同。 4 掌握好索赔的要点 4.1 要有充分的索赔证据,没有证据就不能索赔。在过程中要收集索赔证据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合同、设计变更、气象资料、备忘录、会议纪要、工程照片、声像资料、进度计划、隐藏工程检查记录、施工日志、业主或监理已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现场签证。 4.2 需要施工现场临时签证的,要在索赔的第一时间内完成签证,不能等事件完成后再签,以免发生漏签,更不要把各个索赔事件进行累加后再签证,一次性大的数额,业主也会不满,要学会积少成多,签证是索赔的第一手充分必要证据。 4.3 编写索赔报告,数额计算。在索赔报告概述中要简明扼要地论述事件发生的过程;论证中详细介绍和分析索赔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和解决过程、索赔依据等;索赔计算中要具体在对施工进度影响、工程的损失等方面合理地计算,各项费用要有依据,不可无理夸张加大。 4.4 在业主索赔时,要处理好关系。要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争取业主的同情理解,或调解解决,如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再提交仲裁。 随着工程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章程进一步健全,索赔工作也逐渐步入正常轨道,只要我们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合理安排施工组织,正确履行与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和各项往来性文件,在索赔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据,将会有更多的索赔项目被受理或批复,从索赔中获得效益。 参考文献: [1]尹贻林主编.工程造价与控制.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 [2]何红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评析.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 [3]何伯森主编.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中国建筑出版社2005 [4]危道军,刘志强主编.工程项目管理.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 [5]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编译.FIDIC施工合同条件.工业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