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30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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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4 03:53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梁维辞去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9月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梁维辞去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附: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9月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董树良的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李隽瑜的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吴 刚的三门峡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孔 辉的三门峡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任命:
周东方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决定任命:
张坤士为三门峡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李 勇为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海让为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程晓鹏为三门峡市体育局局长;
李宝松为三门峡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