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房产证需要更名吗_法师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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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9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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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2:21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证需要改名,特别是原房产证上是去世人的名字,要先办理继承公证或者是通过继承诉讼的方式,办理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到房屋管理中心办理更名。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由配偶继承房产,还需要子女签订放弃继承的协议,才能够将房屋的产权人变更为在世人的名字。进行办理的过程当中需要到公证处,由所有继承人一致同意变更产权,提出变更产权的申请,此外在办理公证的过程当中,一般会收取房屋价值1%作为公证费,并且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在办理的过程当中,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以及结婚证原件,此外还要提供死亡证原件。完成相关的继承流程后,一般在7-15个工作日内就能够拿到新的房产证。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所以房产证上是夫妻二人的名字,一方去世还是需要更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