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4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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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7:52
1、只要不超出你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赔付范围内的,不需要额外给对方再赔偿,但如果超出了保险赔付的范围,则车主要承担。
另外一般医保范围之外的费用、鉴定费用、诉讼费用一般由车主承担。
2、主次责任,如果是机动车之间,一般是按照80%、20%划分。如果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一般按70%、30%划分。
3、超出理赔范围的医药费由双方协商解决,但一般*支持的费用保险都能报。
4、开庭前注意收集相关事故证据,如事故认定书,对方的诊断证明以及所有已垫付费用的单据证明材料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7:52
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的主责的承担70%,对方可能在上诉状要求了80%,这是正常现象,如果对方起诉了不存在超出部分的医药费了,你有时间就去一下,没时间你根本不用去,因为你有交强险和全保的保险,你不用负担其它的了,如果当时你帮对方出了医药费,那你就要去法庭上说明,什么时候帮对方出了医药费,对方或交警都应该会有一张证明,然后找保险公司要回来。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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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
交通事故对方进行起诉的话,积极准备证据进行庭审即可。如果不出席庭审的话,则会失去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只要*进行判决,不管出不出席庭审,都会产生影响。同时保险公司也会根据受害者一方所要求的赔偿进行判断是否属于交通事故造成的费用。
因为现在是对方起诉,保险公司的律师会核定对方要求的合理部分提出异议的,不管怎么样,核定损失是*和保险公司的事情,官司也是保险公司和伤者在打。
是否出庭都没有关系,*的判决他不服可以上诉,但一旦终审就有执行的义务。
二次治疗费用可以等实际发生了以后再打官司,可以把保险公司列为第二被告,没有影响。
交强险额度内的费用全额承担,交强险以外的费用,按责任比例55的话,对方是非机动车赔偿比例就是6:4,赔偿责任由商业三责险全额承担,只要是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费用,保险都应当承担,不是交通事故造成的费用,没有承担义务。
伤者会提出医疗费、误工费等的证据,此阶段是伤者举证,保险公司如果认为不合理,承担举证责任,*的职责就是核定这些举证是否可以采信,然后判决可以采信的部分由保险公司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7:53
如果是和保险公司一起被起诉,那反倒是好事,你就不用担心了,因为*判决你应承担的费用,保险公司会代你全额赔偿,你不需要再额外垫付。一般的主次责任都是三七分的,要看*怎么判了,虽然商业险的赔付是按责任比例来赔,但是*在判决时也会考虑到这一点,再说九级伤残,你的交强险就够赔了(交强险不分主次,有责就赔),所以,你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