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附加扣除标准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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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0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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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9 14:18
202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的附加扣除标准如下: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父母可以选择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
2、继续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学历继续教育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当年可扣除3600元。
3、大病医疗。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超过15000元部分,可据实扣除,年度限额为8万元。
4、住房贷款利息。每月可扣除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人分摊不得超过每月1500元。
7、婴幼儿照护。每个婴幼儿每月可扣除2000元。父母可选择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
个税附加扣除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准备信息:首先需要准备两项信息,共同赡养人信息可以根据自己需求填写,独生子女不需要填写。
2、选择扣除项目。
3、填报信息:按照提示进行填报,注意被赡养人需60周岁,非独生子女的每月3,000元定额扣除,每月分摊额度不得超过1,500元。
4、添加被赡养人信息:选择被赡养人,并添加被赡养人信息。
5、选择扣缴义务人:赡养老人这部分完成后,接下来就是子女教育等其他项目扣除填报操作流程,差异不大。
6、提交信息。
7、留存备查。
8、年度终了后处理。
综上所述 ,如果扣缴义务人不接受纳税人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资料,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第二条
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四条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