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受党纪处分后,还能再给予其公务员处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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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8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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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5:15
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处分,受到行政处分并不能免除违纪党员的党纪责任,同样,受到党纪处分也不能免除其政纪责任。
根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给予行政处分,是指有关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的规定,对违反行政纪律的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惩戒措施的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5:16
《公务员法》第三十三条 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吸毒、*、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五条 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公务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应以行政处分考核,党纪处分是对党员的纪律处分,二者不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