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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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7:51
办理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两张两寸证件照等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即可。
对于未办理过劳动手册的应届毕业生,应携带二寸证件照两张、户口簿、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审核后向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劳动手册》是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经区、县劳动局加盖钢印后,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发放。
扩展资料
劳动手册的办理流程
1、各类学校应届毕(肄)业生转到地区的,按规定向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发给。
2、各类应届毕业生通过社会招聘,被单位直接录用的由录用单位凭学校发给的通知书,随带被录用者2寸证件照1张,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发给。
3、企业在职职工暂不发《劳动手册》,待因各种原因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退回地区后,按规定向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发给。
职工在职期间被其他单位招收录用的,由录用单位凭《上海市职工调动表》和原单位出具的《上海市职工退工单》,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发给。
4、与企业办理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的《劳动手册》在签订协议之后,由企业发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手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7:51
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双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证件照两张。
目前,上海市《劳动手册》制度并没有废止。根据上海社保条例规定,上海市民可凭《劳动手册》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申领失业保险金、求职登记、应聘就职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劳动手册》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盖钢印后,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发给。
附1:上海社保网文献剪辑
附2:《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实行<劳动手册>制度意见的通知》(节录)
一、凡属本市城镇户口的劳动者统一实行《劳动手册》制度。《劳动手册》用于记录劳动者就业、流动、失业、培训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等情况,是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求职登记和应聘就职的证件。
二、《劳动手册》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经区、县劳动局加盖钢印后,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发给。《劳动手册》在劳动者失业期间由本人保管,在劳动者从事全工时制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保管。
三、《劳动手册》的发给:
1.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上(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应届毕(肄)业生,在学生毕业前3个月内,由学校携带学生名册到学校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区县职业介绍所(以下简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劳动手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城镇初高中毕(肄)业生还须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办理《劳动手册》。
2.企业中的原固定制职工暂不发《劳动手册》,待因各种原因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退回地区后,按规定向街道(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发给或换发。
企业中的原固定制职工在职期间被其他单位招收录用的,由录用单位凭原单位出具的退工通知单(原单位应注明原固定制职工)按《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时发给。
3.协保人员等特殊身份人员按本市有关规定申办《劳动手册》。
4.其他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