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3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5:58
办烟证分两种情况。
如果是新开的店,还没有办好营业执照,那就先去工商部门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也就是确定店名,然后拿着这张通知书去当地烟草局办理《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办好这个证之后才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这样营业执照上就有烟草零售的经营范围了。
如果已经拿到了营业执照,那么就直接拿着营业执照去烟草局申请《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就行,拿到这个烟证之后,再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变更手续,增加烟草零售这个经营范围就可以。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应当在该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第三十三条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因生产经营能力、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不予延续。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
(一)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5:59
办烟证分两种情况。
如果是新开的店,还没有办好营业执照,那就先去工商部门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也就是确定店名,然后拿着这张通知书去当地烟草局办理《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办好这个证之后才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这样营业执照上就有烟草零售的经营范围了。
如果已经拿到了营业执照,那么就直接拿着营业执照去烟草局申请《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就行,拿到这个烟证之后,再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变更手续,增加烟草零售这个经营范围就可以。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应当在该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第三十三条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因生产经营能力、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不予延续。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十五条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第十七条国家制定卷烟、雪茄烟的焦油含量级标准。卷烟、雪茄烟应当在包装上标明焦油含量级和“吸烟有害健康”。
第十八条禁止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播放、刊登烟草制品广告。
第十九条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
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
第二十条烟草制品商标标识必须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非指定的企业不得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
第二十一条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第二十二条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第二十三条个人进入中国境内携带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5:59
办烟证分两种情况。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6:00
一、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条件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6:00
先办许可证,再办营业执照,烟草专卖许可证是在当地所属烟草专卖局办理,这个要找人找关系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