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国标的物资采购必须由招标人招标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10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4 10:51
工程和货物混不混同都是可以的,这个没有什么法律规定,法律只规定了如果货物不包含在工程里面招标的话,不能由招标人指定货物供应单位,也要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货物的供应商。
如果混在一起招标,那么主要招的是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对于工程和货物一起报价,货物方面报的价格既包括货物本身的价格,也包含施工单位劳动的人工价格,和辅助材料的价格。但这时候施工单位对于货物的报价不是招标人能买到的市场价,有可能高也有可能低。
如果分开招标,那么具体的货物就由招标方自己去采购,这时候货物的价格就是招标人自己买到的市场价。然后拿给施工单位负责安装,施工单位的报价就只有人工费和消耗的辅材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4 10:52
1、要看施工合同中有没有约定该材料或设备由发包人统供了,如没约定则一般由承包人采购,并经过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认可)。
2、国家重点项目现在招标一般应采用2007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15.8条中,关于暂估价项目有明文要求“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