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半年了公积金怎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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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06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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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8 10:47
离职半年后住房公积金能提取的,只要当原来工作单位的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凭原来单位出的离职证明即可申请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是:
1、如果是农村户口,可以办理公积金销户,销户之后,可以全部提取公积金。
2、如果不是农村户口,公积金是可以用于租房的,只要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缴纳房租5%的契税,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用处有:
1、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后期按揭贷款;
2、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缓解租房压力;
3、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房屋装修;
4、使数液用住房公积金进行住房翻修或者重建;
5、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重大疾病用于治疗以外减轻家庭负担。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