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10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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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7:31
这两种相去50年的成功无独有偶,但不论在作者还是在作品,都存在着极大的差别,这些差别归咎起来大致在于: 首先,柯南道尔的所有侦探小说只围绕着一个侦探即福尔摩斯展开;阿加莎的小说虽广为人知的是波罗探案,但她写马普尔小姐探案的作品几乎同样之多,并且还有其他人物的探案。将人物对比起来,波罗探案中的黑斯庭斯与华生的角色基本相同,但也并不是波罗的每一个案子他都有参与,这与柯南道尔的创作思路截然不同,我们知道华生是重头至尾都陪伴着福尔摩斯的。所以柯南道尔的创作,人物比较集中,这也就是为什么一提到柯南道尔就想到福尔摩斯,一提到福尔摩斯就想到华生的道理。而当我们提到阿加莎时,我们首先想到的一定是《尼罗河上的惨案》或者《东方快车谋杀案》等一系列她的作品而决不是她塑造出来的人物。 其次,主人公的形态、爱好、性格、身份地位以及价值取向上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福尔摩斯是一个瘦高个,不修边幅,而波罗是个又胖又矮,还爱讲究穿着,附庸风雅之士;福尔摩斯爱好收集罪证、小提琴以及烟*,而波罗更多的是研究美食与欣赏湖光山色;福尔摩斯好静,而波罗好动;从个人气质上看,福尔摩斯是植根于伦敦底层的平民侦探,遇事谦逊冷静,而波罗更像是游走于上流社会的贵族侦探,“习惯于对自己作出良好评价”①;福尔摩斯探案从不计较报酬,更多的是为了兴趣以及正义,而作者赋予波罗探案,更多的是为了一个侦探不容戏谑的自尊、自负以及更为优质的生活。当然,两位侦探在作者笔下的结局也截然不同。波罗在《帷幕》这最后一案中终于功成身退;尽管柯南道尔几欲放弃福尔摩斯,但终于还是让他在《新探案》中得以重生。与其说这是应读者之邀,不如说是福尔摩斯精神与犯罪的永恒较量。但是波罗的探案从斯泰尔斯开始,终于斯泰尔斯结束,也给人一种善始善终之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7:31
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我们读到的案情,题材覆盖面很广,囊括了复仇、金钱利益、恐怖主义等等。比起克里斯蒂,他反映了更为广袤,更为深层次的社会背景,虽然他的创作背景主要锁定在伦敦,福尔摩斯也不像波罗那么喜欢四处游历,而是大部分时间呆在贝克街,等待委托人的函件或是登门造访;克里斯蒂的创作背景较柯南道尔更为广泛,有涉及中东以及非洲的一些地区,如《古墓之谜》、《死亡终局》,案件题材的选择大都围绕金钱,她看到了当时社会虚伪的人际关系,金钱下无情谊的事实,但缺乏柯南道尔那种对人性更深层度的挖掘,这就是为什么当我们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时,我们感受到了很多的人情冷暖以及人性关怀,而在初读阿加莎·克里斯蒂作品时我们会有她超过柯南道尔的错觉,但越读到后就越明白那只是受情节吸引。 这也是柯南道尔作为一个男性的创作手段与一个女性有所不同的地方。在柯南道尔的创作中我们感受到的是辉宏的社会意识,即使不经刻画也显得场面宏大;克里斯蒂的创作透出文雅之气,即使当她写到《波洛圣诞探案记》——她自认为血腥的作品,还是透出文雅之气。在主角处理案件的方式上,福尔摩斯喜好进行案件比较,他认为无论几十年甚至一百年过去,案件都存在着雷同点,有循环的轨迹。然后他会易容,深入虎穴夺取线索,凭借强势的逻辑推理串联线索,更重要的是他身手敏捷,往往在擒获凶手的最后关头避免不了一场打斗;波罗不同,他多半通过探问,从与所有嫌疑人的谈话中找出破绽,然后窥视他们的一言一行,进一步取得证据,最后聚集所有嫌疑人,做全书最为精彩的结案呈辞,当众揪出凶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7:32
克里斯蒂在于通过嫌疑人的话来进行推理,得到真想。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则是依靠周围环境,细小的动作,和观察,我更喜欢福尔摩斯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7:32
阿加莎克里斯蒂创作的是案件,柯南道尔创作的是福尔摩斯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7:33
阿加莎比柯南道尔艺术性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