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1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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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5:07
一、宣告失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存在宣告公民失踪的法律事实。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2.有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关系或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下落不明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之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宣告失踪,必须有人提出申请,而且提出申请的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无人申请,人民*不得依职权宣告公民失踪;提出申请的人与失踪人没有利害关系,其申请就不能成立,人民*不得宣告公民失踪。3.申请采取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书应当载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申请人的请求,并附*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其中,*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是申请宣告失踪的必不可少的附件。4.受申请的人民*对案件有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执行意见》)的规定,宣告失踪的案件,由被宣告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管辖。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最后居住地的基层人民*管辖。利害关系人只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申请,才能启动宣告失踪程序;只有有管辖权的人民*才能宣告公民失踪。二、宣告失踪的相关法条《民法通则》第二十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二条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以上就是宣告失踪需满足的相关条件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申请宣告失踪的条件是什么
1、存在宣告公民失踪的法律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2、有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关系或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下落不明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之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宣告失踪,必须有人提出申请,而且提出申请的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无人申请,人民*不得依职权宣告公民失踪;提出申请的人与失踪人没有利害关系,其申请就不能成立,人民*不得宣告公民失踪。
3、申请采取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书应当载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申请人的请求,并附*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其中,*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是申请宣告失踪的必不可少的附件。
4、受申请的人民*对案件有管辖权。宣告失踪的案件,由被宣告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管辖。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最后居住地的基层人民*管辖。利害关系人只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申请,才能启动宣告失踪程序;只有有管辖权的人民*才能宣告公民失踪。
二、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1、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民事法律主体资格仍然存在,不发生继承、也不改变与其人身有关的法律关系。
2、宣告失踪主要是为失踪人设立了财产的代管人。
财产代管人主要是失踪人的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没有以上人选或有争议的由*指定代管。代管人负有管理失踪人财产的职责,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请求代管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可申请变更代管人。
3、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
4、失踪宣告一经撤销,代管人的代管权随之终止,应当将其代管的财产及其收益交还给被宣告撤销失踪的人。
三、申请宣告失踪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