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冻结卡不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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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4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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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7:34
一、*冻卡不联系本人可以吗
*冻卡不联系本人可以。
在这时应当配合*调查,调查完成后,如无其他问题,账户会及时解冻。如涉嫌违法等,可对账户进行永久冻结。
1.更正一点,*不可以直接冻结个人银行账户;
2.如因办案或司法需要,*需报请*冻结涉案相关银行账户;
3.*发函给银行方面,银行回复并签字,按规定冻结该账户;
4.一般冻结期限是六个月,根据需求可延期一次,一般延期为三到六个月。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二、如何申请冻结债务人账户
债权人向人民*提起诉讼,申请诉前保全,*受理后可依法冻结债务人账户。债权人也可以在*审理下达裁决书后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过程中,可以冻结债务人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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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5 07:34
一、*冻卡不联系本人可以吗
*冻卡不联系本人可以。
在这时应当配合*调查,调查完成后,如无其他问题,账户会及时解冻。如涉嫌违法等,可对账户进行永久冻结。
1.更正一点,*不可以直接冻结个人银行账户;
2.如因办案或司法需要,*需报请*冻结涉案相关银行账户;
3.*发函给银行方面,银行回复并签字,按规定冻结该账户;
4.一般冻结期限是六个月,根据需求可延期一次,一般延期为三到六个月。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二、如何申请冻结债务人账户
债权人向人民*提起诉讼,申请诉前保全,*受理后可依法冻结债务人账户。债权人也可以在*审理下达裁决书后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过程中,可以冻结债务人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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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5 07:34
一、*冻卡不联系本人可以吗
*冻卡不联系本人可以。
在这时应当配合*调查,调查完成后,如无其他问题,账户会及时解冻。如涉嫌违法等,可对账户进行永久冻结。
1.更正一点,*不可以直接冻结个人银行账户;
2.如因办案或司法需要,*需报请*冻结涉案相关银行账户;
3.*发函给银行方面,银行回复并签字,按规定冻结该账户;
4.一般冻结期限是六个月,根据需求可延期一次,一般延期为三到六个月。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二、如何申请冻结债务人账户
债权人向人民*提起诉讼,申请诉前保全,*受理后可依法冻结债务人账户。债权人也可以在*审理下达裁决书后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过程中,可以冻结债务人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