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22 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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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4:34
卖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 房屋买卖合同 。 注: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 房屋产权登记 部门签字。 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过户费用如下;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 土地*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 土地使用权 和 房屋所有权 登记发证制度。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的通知》
第二条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