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14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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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5:37
2021由于各地疫情防控*的原因,很多的市民返乡计划可能会随时变更,这样也就意味着大家已经购买的机票需要进行退改,针对此类情况,各大航司也是纷纷发布了相应的退改*,详情如下:
一、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乘机日期在1月28日至3月8
日机票的旅客,符合以下情形的,可免费退票或至少免费改期一次,航空公司及其航空销售代理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一)乘机日期在1月28日至2月3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二)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7天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二、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不适用本通知。
为响应国家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的号召,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特发布川航春运期间机票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客票范围
凡在2021年1月27日零时前购买(或换开)876票证(包括里程兑免客票)的川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3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旅行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的客票。
二、退票、改期规则
(一)退票
1.航班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并取消预定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退票的客票);未在航班起飞前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
2.航班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3月8日(含)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7天(含)前提出退票并取消预定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退票的客票);未在航班起飞7天前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
(二)改期
1.航班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提出改期申请,可变更至2021年4月25日(含)前相同物理舱位等级的同航线航班一次,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以外的,依据当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航班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3月8日(含)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7天前(含)提出改期申请,可变更至2021年4月25日(含)前相同物理舱位等级的同航线航班一次,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以外的,依据当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2021年1月27日零时前已办理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四、上述客票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为落实民航局春运期间机票退改工作的要求,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就涉及春运期间南航客票的特殊处理通知如下:
一、适用客票
凡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或换开)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或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乘机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的784开头客票。
二、退票及变更规则
在客票适用范围内符合以下情形的,可回原出票地、渠道或联系南航办理免费退票或免费变更一次,免除费用包括变更费及同物理舱位票价价差,但必须变更至2021年3月27日(含)前南航实际承运航班。
(一)乘机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的旅客,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二)乘机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的旅客,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7天(含当日)以上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申请变更至2021年3月28日(含)后的航班,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本通知规则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生效。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客票,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不适用本通知。
四、本公告规则适用机票不允许变更航程或签转。
五、其它事项,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为了您能更顺利地办理免费退改,请您务必在航班起飞前致电南航客服取消预订座位。南航提醒您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始发地及目的地的防疫*,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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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国家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的号召,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春秋航空发布春运期间机票免费退改规定。如您有退改需求,请参照以下执行: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且乘机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之间,由春秋航空(9C)实际承运的航班。
二、退改规定
(一)符合上述适用范围,乘机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之间,需在2021年1月27日0时以后至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或变更。
变更:变更至2021年3月27日(含)前由春秋航空承运的后续同航线航班,不收任何费用;再次提出变更或变更至2021年3月28日(含)以后的航班,按自愿变更办理,并根据对应舱位收取变更费用。
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二)符合上述适用范围,乘机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之间,需在2021年1月27日0时以后至航班起飞提前7天(即航班起飞时间提前7*24小时以外)提出变更或退票。
变更:变更至2021年3月27日(含)前由春秋航空承运的后续同航线航班,不收任何费用;再次提出变更或变更至2021年3月28日(含)以后的航班,按自愿变更办理,并根据对应舱位收取变更费用。
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三)2021年1月27日0时前已经办理自愿退票、自愿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补退已收取的费用。
(四)2021年1月15日春秋航空官方发布的《春秋航空关于调整涉及石家庄国内进出航班客票特殊退改规定的公告》同时失效,石家庄国内进出航班客票退改以此版本为准。
三、办理方式
团队舱位旅客请联系原出票单位办理,其他舱位旅客请按以下途径办理。
变更:仅支持客服人工办理。目前客服来电非常集中,可能无法为您提供及时服务,建议您通过春秋航空APP在线客服或点击https://t.ch.com/gXDqM44寻求支持。
退票:
(一)下载春秋航空APP:“服务中心”—“机票退改”
(二)关注春秋航空微信小程序:“服务中心”—“机票退改”;
(三)登录自助退改链接:https://t.ch.com/fFYM8;
(四)登录春秋航空官网:www.ch.com—“服务中心”—“行程服务”—“机票退改”。
春秋航空提醒您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始发地及目的地的防疫*,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为响应国家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的号召,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现将春运期间东、上航客票改期及退票规则发布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自北京时间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或换开旅行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期间,行程包含未使用国内航段的客票。
(二)适用东方航空781开头客票,由东航、上航实际承运航班或挂MU/FM航班号代码共享航班客票。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一)取消规则
1.乘机日期在1月28日至2月3日的旅客,须自1月27日(含)起至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
2.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的旅客,须自1月27日(含)起至航班计划起飞时刻7天前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
(二)变更
1.在客票有效期内,可免费变更航班日期至2021年6月30日(含)前有可利用座位航班一次,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再次变更依据客票适用条件办理。
2.1月27日前已申请办理改期的客票不支持补退或再次改期。
(三)退票
1.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可按非自愿规定办理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2.1月27日前已申请退票的客票不支持补退。
三、办理渠道
(一)原购票渠道(东航官网、东航APP,或旅行社、代理点、携程、飞猪、去哪儿等第三方平台)。
(二)东航24小时客服热线:95530。海外用户请拨打:0086-21-20695530。
(三)东航官方微信(*:中国东方航空),输入并发送“人工”转接办理。
(四)东航APP手机客户端,点击“我的”页面右上角“在线客服”办理。
为响应国家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的倡议,落实民航局做好旅客客票退改工作的要求,发布春运期间国航客票免费退改*,如下:
一、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旅行日期在2021年1月27日至3月8日期间999开头客票的旅客,符合下列情形的,可免费退票或免费办理一次客票变更至2021年6月30日(含)前相同航线国航航班。
(一)乘机日期在1月27日至2月3日期间的旅客,在1月27日0时以后提出退票或变更申请的;
(二)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期间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7天(含第7天)提出退票或变更申请的。
要求变更至2021年7月1日(含)以后的航班、或已经办理过一次免费变更再次要求变更或退票的旅客、以及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客票退改。
二、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已收取的费用不予补退。
如您已确定取消春运期间出行计划,请尽快通过原购票渠道提交退票或航班变更申请。对于需要办理客票变更的旅客,如尚未确定旅行日期可以先行取消座位,待确定旅行日期后再变更航班。
国航24小时服务热线:95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