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户口簿怎样才能办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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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4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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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14 09:14
没有户口簿领结婚证办法如下:
1、没有户口和户籍证明,拿身份证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盖章后办理结婚手续。
2、所属地区内没有户口簿,只能提供户籍证明,那户籍证明到派出所盖章,再办结婚证。
3、未办理落户手续,可以到派出所或者相关户籍管理机构开具证明材料,然后办理结婚证。
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职称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4、属于集体户口不能提供正本,把集体户口中填写自己户口的那一页进行复印,然后再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再去办理婚姻登记。
找父母协商,尽量和父母商量,表明双方是真心相爱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父母能够将户口本拿出来。
如果父母实在不同意,而男女双方又真心相爱一定要结婚。那就只能带着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找工作人员打印一份户口本复印件。然后在一个月内带着复印件和自己心爱的人结婚登记。特别要注意的是打印出来的户口本复印件必须要有当地派出所的章和户籍民警的章。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