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05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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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7 17:20
摘要《刑法》第五十八条 【剥夺*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附加剥夺*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权利的人除外。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八条 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一)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 (二)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权利,正在服刑的。前款所列情形在代表任期内消失后,恢复其执行代表职务,但代表资格终止者除外。 第四十九条 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二)辞职被接受的; (三)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 (四)被罢免的; (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六)依照法律被剥夺*权利的; (七)丧失行为能力的。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规定,没有被剥夺*权利的罪犯无论在监狱内服刑还是实施社区矫正,享有一定的*权利。但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不享有被选举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在*换届选举中虽然享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权,但一旦被选举为*既面临“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局面。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不享有选举法规定的各级*组*员的被选举权。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20社区矫正对象在村级换届中有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您好,社区矫正对象在村级换届中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刑法》第五十八条 【剥夺*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附加剥夺*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权利的人除外。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八条 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一)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 (二)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权利,正在服刑的。前款所列情形在代表任期内消失后,恢复其执行代表职务,但代表资格终止者除外。 第四十九条 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二)辞职被接受的; (三)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 (四)被罢免的; (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六)依照法律被剥夺*权利的; (七)丧失行为能力的。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规定,没有被剥夺*权利的罪犯无论在监狱内服刑还是实施社区矫正,享有一定的*权利。但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不享有被选举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在*换届选举中虽然享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权,但一旦被选举为*既面临“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局面。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不享有选举法规定的各级*组*员的被选举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请记得给我个赞哦,谢谢您,祝您和您的家人中秋节快乐,幸福美满,健康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