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81条的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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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31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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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0:56
1、刑法第八十一条是: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2、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这句话是说,所有的累犯都不得假释。因杀人、爆炸、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的,只有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