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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用可以全部报销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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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0 00:30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全额报销。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视情形由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医疗机构、工伤职工分别承担。

厦门市领导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服务暂行办法》
厦劳社〔2005〕36号
第十一条 工伤职工因伤情治疗需要,确需使用人工器官、进口体内放置材料等目录外特殊诊疗项目的,由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提出,经工伤职工申请,用人单位同意,报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使用,其费用实行单项费用审核管理,费用核销办法按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伤情治疗需要,使用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的诊疗项目、药品及其费用金额,协议医疗机构应当告知用人单位,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其费用由用人单位以现金垫付,再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销。
用人单位应当积极参与工伤医疗费用的控制和管理。经用人单位同意后使用人工器官、体内放置材料等特殊诊疗项目及药品的医疗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予核销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治疗非工伤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蚌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蚌埠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蚌劳社〔2009〕98号
二、工伤保险就医管理
(五)工伤职工、用人单位要求使用超出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外发生的费用,由其签字确认,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向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收取;定点医疗机构未经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同意使用超出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外发生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0 00:31

基本上工伤基金都可以全部报销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0 00:30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全额报销。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视情形由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医疗机构、工伤职工分别承担。

厦门市领导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服务暂行办法》
厦劳社〔2005〕36号
第十一条 工伤职工因伤情治疗需要,确需使用人工器官、进口体内放置材料等目录外特殊诊疗项目的,由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提出,经工伤职工申请,用人单位同意,报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使用,其费用实行单项费用审核管理,费用核销办法按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伤情治疗需要,使用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的诊疗项目、药品及其费用金额,协议医疗机构应当告知用人单位,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其费用由用人单位以现金垫付,再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销。
用人单位应当积极参与工伤医疗费用的控制和管理。经用人单位同意后使用人工器官、体内放置材料等特殊诊疗项目及药品的医疗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予核销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治疗非工伤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蚌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蚌埠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蚌劳社〔2009〕98号
二、工伤保险就医管理
(五)工伤职工、用人单位要求使用超出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外发生的费用,由其签字确认,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向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收取;定点医疗机构未经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同意使用超出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外发生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0 00:31

基本上工伤基金都可以全部报销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0 00:31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全额报销。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视情形由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医疗机构、工伤职工分别承担。

厦门市领导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服务暂行办法》
厦劳社〔2005〕36号
第十一条 工伤职工因伤情治疗需要,确需使用人工器官、进口体内放置材料等目录外特殊诊疗项目的,由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提出,经工伤职工申请,用人单位同意,报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使用,其费用实行单项费用审核管理,费用核销办法按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伤情治疗需要,使用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的诊疗项目、药品及其费用金额,协议医疗机构应当告知用人单位,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其费用由用人单位以现金垫付,再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销。
用人单位应当积极参与工伤医疗费用的控制和管理。经用人单位同意后使用人工器官、体内放置材料等特殊诊疗项目及药品的医疗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予核销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治疗非工伤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蚌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蚌埠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蚌劳社〔2009〕98号
二、工伤保险就医管理
(五)工伤职工、用人单位要求使用超出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外发生的费用,由其签字确认,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向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收取;定点医疗机构未经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同意使用超出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外发生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0 00:31

基本上工伤基金都可以全部报销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0 00:31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全额报销。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视情形由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医疗机构、工伤职工分别承担。

厦门市领导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服务暂行办法》
厦劳社〔2005〕36号
第十一条 工伤职工因伤情治疗需要,确需使用人工器官、进口体内放置材料等目录外特殊诊疗项目的,由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提出,经工伤职工申请,用人单位同意,报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使用,其费用实行单项费用审核管理,费用核销办法按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伤情治疗需要,使用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的诊疗项目、药品及其费用金额,协议医疗机构应当告知用人单位,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其费用由用人单位以现金垫付,再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销。
用人单位应当积极参与工伤医疗费用的控制和管理。经用人单位同意后使用人工器官、体内放置材料等特殊诊疗项目及药品的医疗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予核销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治疗非工伤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蚌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蚌埠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蚌劳社〔2009〕98号
二、工伤保险就医管理
(五)工伤职工、用人单位要求使用超出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外发生的费用,由其签字确认,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向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收取;定点医疗机构未经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同意使用超出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外发生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0 00:32

基本上工伤基金都可以全部报销的
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全部报销

法律分析:工伤医疗费只能报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因此不能全部报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在受到伤害...

工伤保险,是否报销全部费用?

除去一些自费药物、进口药之类的过度治疗,一般的医疗费用可以全额报销。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费,工伤医疗费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者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

工伤全部报销吗

工伤保险不一定能全部报销。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负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费用,原则上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工伤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如下: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是指法律...

工伤报销挂号费可以报吗

可以报销。职工工伤期间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可以全部报销的,挂号费也属于其中之一。【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38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

工伤自费报销为什么没有全包

工伤自费报销为什么没有全包 工伤自费报销没有全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工伤保险制度的设计:工伤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那些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劳动者,使其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但是,该制度并没有涵盖所有的医疗费用,而是有一定的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因此,即使是在工伤自费报销的情况下,...

工伤医药费是全额报销吗

依我国法律规定,工伤是全额报销,受伤职工因治疗、康复以及安装辅助器具产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报销,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治疗期间暂停工作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

工伤住院费用全部报销吗

工伤是全部报销,依我国法律规定,工伤是全额报销,受伤职工因治疗、康复以及安装辅助器具产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报销,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

工伤是全额报销吗

职工工伤需要治疗的,除去自费用药、进口药、自费材料、进口材料、重复多次不必要的检查和工伤无关的疾病治疗、过度治疗以及入院时使用了医保卡,导致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过费用,一般的医疗费用是可以全额报销的。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三十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错过...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以后治疗医疗费还能报销吗

工伤鉴定后医疗报销是存在的。工伤医疗费只能报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因此不能全部报销。工伤认定 后报销: 工伤 赔偿须经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 、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 劳动关系 的认定。 工伤...

工伤治疗费用由单位全部负责吗

一般来说,按照基本医保报销比例的标准支付。对于特定的大病或高额医疗费用,可以根据保险公司的政策进行报销,但需具备相关证明和手续。单位需要负担工伤治疗费用,前提是其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如果导致工伤损失加重的原因不是单位责任,则可以适当减轻部分负担。对于工伤治疗费用有上限的问题,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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