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举报才不会查到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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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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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00:52
可以匿名举报,不透露自己真实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地址等其他信息。
司法机关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会保护个人信息,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人民、人民*和*机关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这种保密义务,没有时间上的*,有可能贯穿刑事诉讼活动始终,甚至延续到刑事诉讼结束之后。
对证人的身份和作证行为,只可能在侦查、阶段为其保密,一旦到了审判阶段,即无法为其保密。这是因为,在我国,证人不能匿名作证。
【法律依据】
《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任何个人和单位依法向人民*举报职务犯罪的,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人民*对于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第五条 人民*对职务犯罪举报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受理举报应当由专人负责,在专门场所或者通过专门网站、电话进行,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二)举报线索应当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专用计算机应当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未经检察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
(三)举报材料应当存放于符合保密规定的场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四)向检察长报送举报线索时,应当将相关材料用机要袋密封,并填写机要编号,由检察长亲自拆封。
(五)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
(六)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除因侦查工作需要并经检察长批准外,严禁对匿名举报材料进行笔迹鉴定。
(七)通过专门的举报网站联系、答复举报人时,应当核对举报人在举报时获得的查询密码,答复时不得涉及举报具体内容。
(八)其他应当采取的保密措施。
第六条人民*受理实名举报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及其性质、程度和影响等进行综合评估,拟定风险等级,并根据确定的风险等级制定举报人保护预案。
在办案过程中,人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