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门诊部做帐务处理要涉及哪些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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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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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5 06:44
一、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部做账务处理主要涉及“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医疗款——门诊病人、医疗保险机构”“医疗收入——门诊收入”等科目。
二、根据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的《医院会计制度》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说明如下:
(一)第4001号“ 医疗收入”科目核算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应设置“门诊收入”、“住院收入”两个一级明细科目。
1、(1)“门诊收入”一级明细科目核算医院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该一级明细科目下应当设置“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结算差额”等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2)其中:“药品收入”二级明细科目下,应设置“西药”、“中成药”、“中草药”等*明细科目。
(3)“结算差额”二级明细科目核算医院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时,因医院按照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算确认的应收医疗款金额与医疗保险机构实际支付金额不同,而产生的需要调整医院医疗收入的差额(不包括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所产生的差额)。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而不能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按规定确认为坏账损失,不通过本明细科目核算。
2、医疗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实现医疗收入时,按照依据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算确定的金额(不包括医院给予病人或其他付费方的折扣),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应收医疗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应收医疗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照应收医疗保险机构的金额,贷记“应收医疗款”科目,按照借贷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门诊收入、住院收入——结算差额)。
(3)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期结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结余”科目。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二)第1212号“应收医疗款”科目核算医院因提供医疗服务而应向门诊病人、出院病人、医疗保险机构等收取的医疗款。
1、本科目应当按照门诊病人、出院病人、医疗保险机构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2、账务处理
(1)结算门诊病人医疗费时,发生病人欠费的,按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医疗收入”科目。门诊病人发生的医疗费中应由医疗保险机构等负担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医疗收入”科目。
(2)收到病人等交来的医疗欠费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应收医疗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照应收医疗保险机构的金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借贷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医疗收入——门诊收入、住院收入(结算差额)”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