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辞职报告后撤回,辞职还有效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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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8:26
在进行辞职的时候也有很多讲究,大家都只知道自己辞职了也不能在辞职信中说公司的坏处,这样就有可能给用人单位带来很坏的影响,也给自己将来带来不便。递交辞职申请以后还能不能把离职申请再撤回来?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你好如果是提交了辞职报告以后再撤回的话应该是没有效的所以说我们及时撤回都是有效对于我们来说都是失效的所以说我们要掌握这个时机千万不要错过了最佳的时机。提交辞职报告领导还未审批又撤回,辞职未有效。如果领导审批通过了再撤回,那辞职已经有效了。建议辞职前权衡利弊想清楚后再提交辞呈,如果盲目提交又撤回,留给领导的印象就是你时刻准备走人的想法,单位晋级和提升就不会考虑你了。
递交辞职申请以后还能不能把离职申请再撤回来
劳动者递交辞职申请,在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前或者劳动双方未就离职事宜确定具体的离职日期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撤回离职申请,具体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8:26
提交辞职报告以后,领导没有批复的时候撤回。那么这个辞职就自动撤销。单位已经按照程序走辞职的流程。那么就算你单方面撤销,也是无济于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8:27
我的理解是这样子的。
你提交此辞职报告以后。
前15天。撤回是有用的。
因为领导们他们也有事情要忙,并且他也不会批那么快,他会给你考虑的时间。
所以说这段时间是有效的。
如果是后面二十多天了。
这个时候应该领导都批准了。
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如果你这个岗位还缺人的话,他也不会让你走,再让你考虑一下。
如果不缺人,他也不会流你他就寻找下一家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8:27
可以申请撤回,不能撤销,撤回了,当然是不辞职了。
员工通常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如下:
一、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
二、办理工作交接。
离职员工除工作交接外,应立即停止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从事一切业务。将该员工经手的工作交接到其他人员或主管。工作交接有助于防止员工仓促离职,出现工作脱节,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清偿债务。
员工在公司期间,由公司配发的或者由员工本人掌管的属于公司的财物,企业应指定专人接收。并将员工在职期间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如客户名单、各种图表图纸、财务账本、工作计划、技术资料等。另外,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公司应清查该员工在职期间是否欠有公司债务,如借款、赔偿款、罚款等。
四、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
五、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对于公司认为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则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员工的相应义务。
七、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8:28
提交纸质报告后撤回,如果你已经撤回了领导看不见的话,那么辞职是没有效的。因为你辞职还是需要领导批准的,并不是你提交了辞职信就已经代表你已经辞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