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04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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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12:31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更名为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业经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并于2008年2月26日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住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明街8号。法定代表人:朱昌一。 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发字[1998]318号、319号文件批准、由沈阳黎明服装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黎明集团)作为独家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7,000.00万人民币普通股后,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1月15日召开创立大会,1999年1月25日经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领取注册号码为210000104986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000.00万元。2003年1月17日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黎明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2亿国有股转让给沈阳南湖科技开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科集团),转让后南科集团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占总股本的63.16%。 南科集团于2005年4月12日将其持有的国家股5,510万股转让给汕头市联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联美”),将其持有的国家股2,090万股转让给北京浩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汕头联美持有5,510万股,占总股本的29%;南科集团持有国家股4,400万股,占总股本的23.16%;浩天公司持有2,090万股,占总股本的11%;社会流通股7,000万股,占总股本的36.84%。 南科集团于2006年6月28日将其持有的国家股4,400万股转让给汕头市联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联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汕头联美持有9,910万股,占总股本的52.16%,本次股权变更后汕头联美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南科集团不再持有本公司股权。 本公司于2007年3月26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公司以现有流通股7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0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71股的对价。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100万股。变更后第一大股东汕头联美持有9,910万股,占总股本的46.97%;浩天公司持有2,090万股,占总股本的9.91%;社会流通股9,100万股,占总股本的43.13%。 公司于2008年2月26日取得了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全称变更为: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