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08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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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0 08:35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 250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一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三年五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35千伏变电所设计规范》GBJ59-83同时废止。本规范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华东电力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