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03 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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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00:03
法律分析:(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向县级以上地方*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三)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补正。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