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关于日工资计算的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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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8:49
日工资按月工资÷21.75计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工资折换
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8:50
日工资是等于工资总额÷月平均正常工作日21.75天,现在仲裁委、甚至*都不一定判决是正确的,只要他们的错误判决没有约束机制,他们尽可以感情用事,故意做出错误的判决,没关系的,打劳动官司,越是基层的越要当做跳板看待,毕竟还有后面两道程序要走,不当一回事,上诉到*,这点你是绝对胜诉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8:50
裁决书搞错了,你是对的。鉴定完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8:51
裁决错误。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8:51
二十五天追问不是很明白,能更详细的解释吗,谢谢!
追答到当地劳动局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