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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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7 01:42
法律分析:补充医疗是相比于基本医疗来说,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在单位和职工缴纳完基本医疗后,看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7 03:00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由于类型的不同也有不同的差别。如果想要进行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的话,需要员工就医之后的次月1日以前就填好《补充医疗保险索赔申请单》,同时提供门诊手册和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费收据等理赔材料装订在一起进行理赔申请。需要将完整的索赔手续交到商业保险的专员处,然后去统一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商业医疗保险补充,在出险之后第一时间应当联系保险公司报案,并且按流程进行就可以了,通常大额都会有理赔专员进行对接。综上所述,补充医疗保险如果想要报销的话,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单,并且连同门诊手册、医疗费收据的各项资料装订在一起进行理赔申请。来补充医疗保险并不像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那样,由国家强制用人单位进行购买,这个完全是由企业和个人自愿参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