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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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7 12:32
是的。
到期还款日是指信用卡发卡银行要求持卡人归还应付款项的最后日期。也就是说发卡银行出了账单之后,你应该在到期还款日之前把你之前所消费的费用全部还清。
如果您在到期还款日之前没有全额还款同时也没有选择信用卡最低还款额还款,那么您可能面临的惩罚有:
1、所有消费款项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银行会从发生消费的当天,以消费金额为本金按日计算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
2、收到银行的催缴电话、催缴信;
3、冻结您的账户并将您的欠款记录反馈到人民银行记入您的信用档案,影响您的个人信用;
如果您在到期还款日确实没有足够的钱全额还款,那么请选择信用卡最低还款额还款,采用这种方式还款每期只要归还总费用的10%,这样还款虽然没有免息还款期但是避免个人信用受损。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八条 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第十九条 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帐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第四条 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按币种分为人民币卡和外币卡;按载体材料分为磁条卡和智能卡(下称IC卡)。
第五条 商业银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发行信用卡。
非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的驻华代表机构不得经营信用卡业务。
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全国信用卡业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各发卡银行负责本系统信用卡业务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 经营信用卡业务的商业银行,应根据本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制订信用卡业务章程,并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第八条 各商业银行的信用卡部为内部业务部门,不得办成实行独立核算、自成体系的法人机构。
第二十条 各发卡银行的透支业务须纳入其信贷规模进行管理。透支额转入短期贷款核算。
第二十一条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
第三十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单位可申领单位卡。单位卡可申领若干张,持卡人资格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书面指定和注销。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申领个人卡。个人卡的主卡持卡人可为其配偶及年满18周岁的亲属申领附属卡,附属卡最多不得超过两张,主卡持卡人有权要求注销其附属卡。
第三十四条 单位或个人申领信用卡,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发卡银行为申领人开立信用卡帐户,并发给信用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到期还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