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06 14:1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5 01:28
法律分析:不犯法,但是违规。有偿补课一直是我国教育治理的难题之一。教育部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首次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明确了中小学及在职教师的六种行为构成有偿补课,将有偿补课的实施主体限定为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禁止,是出于教师的特定职业要求。退休教师已经不在学校继续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其行为不在调整范围。
法律依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对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