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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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7:01
出院时,向医疗单位索要*原件、药品清单、病历簿,领取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卡、原清单、药品清单、病历簿等资料,到当地医疗管理中心或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窗口报销。
被保险人应提前到被保险人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急诊病人在异地患病时需要及时住院治疗的,住院后3日内电话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其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全额支付。
被保险人在异地办理医疗保险确认手续后,方可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医疗账户的金额可由医保卡的任何营业网点支取,用于分支机构门诊部的一般疾病费用和药店购药配药费用。
扩展资料: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人异地住院后3日内,通过电话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医院的名称、地址、科室、病床号、联系方式和病情,被保险人未按规定申报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报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报后,根据被保险人的住院疾病类型、病情、病史等情况确定审核方式。
如收到申请后病史不明,医保经办机构对目前情况有疑问,出院后难以核实,为防止工作人员直接送往医院进行现场审核,必要时,数字照片可以在医保计算机管理系统中拍摄和存储,以备将来参考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异地医保就医
河南省社会保障局-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备案人员就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7:02
在出院时在就医单位索要原始*,用药清单,病历本,带齐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清单、用药清单、病历本等材料,到当地医疗管理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账窗口进行报销。
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须事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三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 其医药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参保人办理异地医保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扩展资料:
参保人员在异地入院后三日内向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住院医院名称、地址、科室、床号、联系电话、病情,不按规定申报的,医保经办机构不予报销。医保经办机构在接到申报后根据该参保人员的此次住院病种、病情、病史等情况确定稽核方式。
经批准的转外就医人员或异地居住人员在异地入院,医保经办机构接到申报后,如病史情况不清,对当前病情有疑问而出院后又难以核实的,为防止冒名住院、挂名住院直接派工作人员到所住医院进行现场稽核,必要时可摄取数码照片存入医保计算机管理系统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异地医保就医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社会保障局-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备案人员就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7:02
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可以定期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