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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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23 13:41
1、武清支队(违法处理)
地址:天津市京塘公路与武宁路交口东1.5公里。
电话:022-22957337。
2、武清支队崔黄口大队(违法处理)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宝公路2号。
电话:022-22957337。
3、武清支队东马圈大队(违法处理)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104国道东马圈镇*东侧。
电话:022-22957337。
4、武清支队河西务大队(违法处理)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103国道55至56公里处(大沙河检查站)。
电话:022-22957337。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服务导航-罚款缴纳(第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