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生源地贷款代偿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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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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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4 07:06
首先,登录全国征兵网
个人帐号。其次,点击“学费补偿代偿”,在线进行填写。注:“应缴学费总金额”填已在校就读期间应缴纳的学费总金额(住:不含住宿费),“实际缴纳总金额”处填写已缴纳的学费总额,一般与“应缴纳学费总金额”一致,如因特殊原因申请了学费缓交,则按照实际缴纳情况填写;“学费减免金额”即因国家相关*无需缴纳或已减免部分学费。如不清楚自己本专业“应缴学费总金额”,可咨询班主任、辅导员,或校计财处。
“学费补偿”与“助学贷款代偿”只能二选一进行补偿。如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勾选“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并如实填写“校园地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贷款”相关信息,不可同时勾选“助学贷款代偿”与“学费补偿”;如不涉及助学贷款,则勾选“学费补偿”。
入伍资助年限按照国家对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完成规定的修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接续完成规定的剩余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退役后考入高校的新生,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