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交社保离职个人原因后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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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5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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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1 00:13
这种情况员工提出辞职,当然应该给予经济补偿。第一,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劳动
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的规
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用人单位应该给予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
规定,劳动者按照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第三,经济补偿的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 个月肛
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
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肛资是指劳动者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未缴纳的社保。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外,还
可要求补缴在其单位工作期间的社保,用人单位拒不补缴的,可向劳动部门门举报或是提
起劳动仲裁。
总之,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并
可要求补缴未缴纳的社保。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1 00:13
这种情况员工提出辞职,当然应该给予经济补偿。第一,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用人单位应该给予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按照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第三,经济补偿的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未缴纳的社保。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外,还可要求补缴在其单位工作期间的社保,用人单位拒不补缴的,可向劳动部门举报或是提起劳动仲裁。
总之,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并可要求补缴未缴纳的社保。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1 00:13
你好,如果你以个人原因离职后,再要以公司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为由主张经济补偿,基本上得不到支持,因为裁判机构在审查是否应当支持你的经济补偿诉求,是会考量你最初离职的原因,也就是说你最初离职的原因都是不是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嗣后再行主张就已经没有法律依据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1 00:14
完全可以,用人单位不为员工交社保本身就是不合规的行为,你可以直接携带签订的劳动合同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
希望我的回答受到您的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