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生育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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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6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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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天前
深圳市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的。顺产一般报销百分之二百七,难产报销百分之三百二,剖腹产报销百分之四百二。
一、深圳社保生育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按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以所在地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的。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二、不予以报销的范围是哪些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2、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3、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综上所述,女性一般在生产十二个月之后,就可以拿相关材料去进行报销,因为在缴纳社保的时候选择的缴费基数就是不同的,所以报销的比例是不同的,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本市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