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近期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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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9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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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0 23:49
关于明确近期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
(第2号)
为严格执行国家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工作,严格落实*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九不准”规定,现就当前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1.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网格管理单位要提前排查掌握来陇返陇人员信息。有疫情地区来陇返陇人员提前3天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店)报备,并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如未履行防控义务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陇返陇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3.对7日内有中风险区来陇返陇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4.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区来陇返陇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对无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落实“落地采”措施,即采即走即追),来陇返陇后3日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外出。
5.无疫情地区(近7日内无新增本土阳*染者)的来陇返陇人员,有序通行。
6.对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对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每日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8.宾馆酒店、旅社、乡村民宿要严格落实“两查一问”(查健康码、行程卡,问7天旅居史)措施,对排查出的中高风险区来陇返陇人员,第一时间移交所在县区防控办分类管控。
9.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学校等公共聚集性场所要严格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验码、通风消毒、有序排队、“1米线”人员疏导等疫情防控措施。
10.及时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能够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减缓并最终阻断疾病流行。请符合接种条件的3岁及以上和完成全程接种6个月以上市民,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尽快前往接种门诊接种疫苗,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为科学精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现将陇南市、县(区)疫情防控*咨询和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陇南市疫防办:8236318
武都区疫防办:8265251
宕昌县疫防办:6122616
成 县疫防办:3330806
徽 县疫防办:7521704
礼 县疫防办:4422583
两当县疫防办:7128816
文 县疫防办:5520602
康 县疫防办:8460568
西和县疫防办:6628601
陇南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