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23年灵活就业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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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9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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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0 05:07
关于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
医保缴费事宜的公告 全市灵活就业医保参保缴费人员:
根据《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吉医保联〔2022〕11号)、《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管理暂行办法》(吉医保联〔2022〕19号)和松原市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2023年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缴费标准的通知》(松医保联〔2022〕14号)等文件规定,对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方式及缴费标准做出相应调整如下:
一、缴费方式NO. 1 2023年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由原来按年一次性预缴费,改为“按自然月核定、预缴次月医保费”的方式进行,即:2022年12月缴纳2023年1月份的费款,2023年1月缴纳2023年2月份的费款,以此类推。
NO. 2 受2023年缴费标准公布时间较晚以及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2023年1月份缴费与2月份预缴费同步进行,缴费期均截止到2023年1月31日。以后各月预缴费正常逐月进行。
NO. 3 遵照“安全、高效、便民”的原则,综合考虑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习惯,拟近期增设缴费人与部分商业银行签订扣款协议,“按年预存、按月扣缴”(简称“批扣”)的缴费方式,即缴费人在签约银行卡内一次性预存全年应缴医保费,后期由系统自动按照协议在每月规定时间批量扣缴,代替缴费人实现按月缴费的功能。此缴费方式正进行银行业务对接与培训,预计在2023年1月底前实施,届时将另行公告。
二、缴费标准NO.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按照上一年度公布的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元(缴费基数为2021年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元,缴费比例为后续月份缴费比例不变,缴费基数随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变化调整。
NO. 2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按原标准执行。选择按自然月缴费的参保人员,每月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元;选择按年度预缴费的,2023年大额医疗保险预缴费标准为150元。
NO. 3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 参保人员同步参加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参加城镇职工长护险缴费基数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保持一致,个人缴费比例为选择按自然月缴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每月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为元;选择按年度预缴费的,年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为元。
三、基数调整差额补缴 2022年9月,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随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变化做出调整,开始执行元的缴费基数。按照《关于公布2021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07号)和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相关经办服务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已按原缴费基数完成属期为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缴费的参保人员,要按新缴费基数补缴差额部分医保费,具体补缴方式另行通知。
四、缴费时间 按自然月从每月1日至月底,每日均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银行窗口等渠道预缴次月医保费。
五、缴费渠道及操作方式(一)按自然月预缴费1.微信小程序缴费。扫描二维码或打开手机微信搜索“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缴费:
2. 支付宝缴费。扫描“吉林省电子税务局社保缴费”支付宝小程序二维码进行缴费:
3.银行窗口缴费。松原市辖区内吉林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村信用社、交通银行等各网点均可缴费。
(二)按年预存、按月批扣的方式 此缴费渠道预计2023年1月底前开通,具体操作方式另行公告。
六、其他提示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实行按月预缴费。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按新参保人员*执行,重新设置90天待遇等待期,中断缴费期间医保费不可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障待遇不予追溯享受。请参保人务必每月及时缴费,以免由于漏、断缴影响医疗保障待遇。
“按年预存、按月批扣”渠道正式开通前,请缴费人以“按自然月预缴”的方式完成相应月份缴费。
“按年预存、按月批扣”渠道正式开通后,不选择该方式缴费的缴费人,仍可通过“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支付宝、银行窗口缴费等缴费等方式,完成按月预缴费。
请参保人缴费时,务必核对准确缴费金额,避免人为因素造成错漏。
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
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2年12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