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户口本怎么补办出生证明?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09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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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6:50
补*明材料有哪些?
因不小心丢失、被盗等,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法提供,需要新申领补发出生证明。
则所需材料如下
1、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 原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依据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没有的应提交接生记录、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上述证明需加盖原签发机构管理部门印章);
3、 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在原分娩机构,XX市各分娩机构均有补证流程指引。
1、 申请人带上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到原分娩机构填写《XX省出生证补发申请表》提出申请。
2、原分娩机构审核申请人提出的补发申请,复印首次签发登记表或分娩记录、住院分娩病历等复印件材料,登录XX省出生证管理系统录入资料,发起补证申请。
3、申请人再带上以上分娩机构提供的首次签发登记表或分娩记录、住院分娩病历等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原签发机构管理部门印章),到辖区妇幼保健院出生证补发部门,提交上述材料,*人员收齐资料,在XX省出生证明系统进行审核、打印、签发。
因原出生证不小心被毁损、涂改或信息不准确等原因,导致出生证明无效,需要重新申领换发出生证明
则所需材料如下:
1、《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
2、 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和书面申请(验原件,交复印件);
4、 因当事人原因变更父亲、母亲的,提供亲子鉴定证明,新生儿需变更户籍的还需提交原户籍注销的证明材料;
5、 因不能进行出生登记的,应提供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出生医学证明》换发机构为原分娩机构,深圳市各分娩机构均有换证流程指引。
2、申请人需要带上上面列出的材料,以及原《出生医学证明》,到原分娩机构填写《广东省出生证换发申请表》提出申请。
3、随后,原分娩机构将按文件要求进行审核、打印、签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6:50
只有户口簿是无法补办出生证明的。
出生证明补办,要求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以及小孩出生时候相关的资料到小孩出生地医疗机构或者卫生部门进行申请办理的。
以上海补办出生证明为例子,参考流程如下:
(一)由当事人或其监护人持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办要求。原签发机构根据原签发信息审核《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
(二)对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原签发机构在《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于7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交由申请人到市妇幼保健中心进行补证,并登记在案。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补证机构查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核对新生儿父母、子女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于7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参考资料:http://www.wsjsw.gov.cn/wsj/n472/n2348/userobject1ai136911.html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6:51
补办出生证明需要父母双方的户口本。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第二十三条
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第二十四条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6:51
如果有户口本的话可以在小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出生证明的补办
当然也可以去派出所开具相应的证明
当时应该有出生证明才能够办户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