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生育津贴每月几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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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30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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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4 19:07
烟台开发区
生育津贴发放由每月一次改为每月5日、15日、25日三次发放。在实现女职工报销生育医疗费“零跑腿”的基础上,改变生育医疗费结算次月发放生育津贴的模式,生育津贴发放时限由次月每月发放1次,调整为生育结算当月每周发放1次,每月发放4次,确保生育津贴10个工作日到账。今年1—10月,累计支出生育津贴2.2亿元。
在全市确定81家医院作为异地生育费用“代传”机构,职工异地生育需要手工结算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可就近选择“代传”机构代为上传至医保部门结算报销,由“个人跑”改为“定点医疗机构统一跑”。同时,为了防止单位克扣,发放模式由原来打入单位账户转变打入个人银行账户,切实维护了参保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