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2 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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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2 06:35
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专用章。使用计算机开具*,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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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纳税人识别号要填写正确。
2、正确选择商品编码。
3、品目名称的商品内容应如实填写。
4、选择正确的适用税率、征收率。
5、备注栏要填写正确。
6、开具**时,应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在线使用新系统开具**,系统将自动上传已开具的*明细数据。
7、一般纳税人可自行开具*专用*及*普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便利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