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用我名义贷款逾期不还,究竟是谁的责任,能起诉放贷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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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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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2:13
1.你同意用你的名义贷款,而且在贷款合同上签字的,法律上视为你的个人贷款,你应当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别人与银行没有法律关系。如果别人拒不还款,责任由你自己承担。在你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以向实际使用人追偿。
2.你不知道别人以你的名义贷款的,你没有签订任何贷款合同的,可以向银行提出异议,并可以到*起诉,要求确认该贷款合同无效。这种情况下,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2:14
视情况而定。
1.你同意用你的名义贷款,而且在贷款合同上签字的,法律上视为你的个人贷款,你应当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别人与银行没有法律关系。如果别人拒不还款,责任由你自己承担。在你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以向实际使用人追偿。
2.你不知道别人以你的名义贷款的,你没有签订任何贷款合同的,可以向银行提出异议,并可以到*起诉,要求确认该贷款合同无效。这种情况下,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管辖。 您说的借款纠纷只要发生在国内,是可以在当地*起诉。会当作涉外案件来处理。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不一致时,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义务。因为借条和转款账户的出具主体均是名义借款人,故名义借款人应承担还款义务。不过,名义借款人在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依法向实际借款人进行追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2:14
如果你在贷款中完全不知情,并且没有签字或者在手机上使用实名认证等手段时行电子签名确认。(总之就是你完全不知情)那么你可以不用管这笔贷款。
你也没有必要去起诉放贷公司,因为放贷公司如果要钱他们会起诉你或你朋友。
但是如果你在此过程中进行了签名等行为,那么该贷款不会认为是你朋友贷的而完全是你贷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2:15
当然是两方都有责任的,这样的朋友你还当他是朋友嘛,你是想继续被他欺骗嘛,这样马上就要报警处理,而且要你朋友和放贷公司的都要说出来,这样*才会处理他们的,要不然你就得替朋友还钱啦,不要再相信这种朋友啦。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2:16
你朋友用你的名义贷款,逾期不还,这个责任虽然是你朋友的,但是他以你的名义,那么你也有。责任,除非你报警。然后再去找放贷的公司